环卫工管理制度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制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 7:30 以前扫完,冬季 8:30 以前扫完,下午 3 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 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 1-3 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
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