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安全措施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
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
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常常维护、保养,实行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4、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少于 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头,周围 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5、高度超过 24m 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 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直射能达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7、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实行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城区内的施工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
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幢与幢距离,城区不少于 5m,郊区不少于 7m;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场地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实行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内不准住人,特别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