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员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使整体店面管理更加法律规范化,程序化
故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严格遵守 考勤管理1、 考勤时间:早晚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不充许迟到早退
员工考勤前应装束完毕
2、 病、事假按所休天数正常扣薪水
请假应提前申请
3、 季度请假天数超过 6 天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无条件辞退
4、 员工请假不允许他人代理,否则视为无效
5、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店内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应正常履行请假手续6、 员工如要延长假期,须向主管领导申请
未经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
7、 如有突发事件,员工不能提前申请请假者,可电话直接请示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8、 凡因临时性或季节性产生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均按加班处理
9、 午饭时为半小时,用餐时段由店内自行规定
10、迟到早退者处以 5 元/次罚款,旷工者按日薪二倍标准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无条件辞退
营业、工作纪律法律规范1、 无论任何原因未进行柜台交接者,出现问题,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 出入库时如有商品遗漏在柜台或金库,每次扣责任者扣 10 分
如有货品丢失,照原价赔偿
3、 开业后柜台未上锁,扣责任人 5 分
4、 基本商品知识或促销活动不清楚,每次扣 20 分;造成顾客流失现象,责任人照单全买
5、柜台出现饰品损坏现象,照价赔偿
(此赔偿由导购员均摊)6、因为个人原因,被顾客投诉一次扣 20—100 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7、无论任何原因,导购员之间或导购员与顾客之间在店内营业期间发生争吵现象,扣 200 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8、 私自越权打折出售商品,责任者赔偿全部损失外,每次扣 50 分
9、 销售小票开错,款台查出当事人扣 5 分,(如有隐瞒,两人各扣 50 分)已销售,导购员与款台各扣20 分,并照价赔偿所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