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制度1、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
3、管理规定(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 7:50—-12:00 下午 14:00-—18:30 (冬令时)上午 -— 下午(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夏令时打卡 4次,即上午上班一次 下班一次 下午上班一次 下班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员工因公外出,或其他特别原因未能按时打卡,但实际上班的,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并由店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3)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的,需要请事假,请假需提前 1 天,当天请假无效(特别情况另议),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 1 天扣发 3 天工资,无特别情况连续两月超额请假,按双倍扣罚(4)加班管理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B.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 小时至 8 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 8 小时可申报加班 1 天, 不足 4 或 8 小时按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