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车间 5S 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进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实罐车间、深加工车间、打蜡车间全体员工。第二章 员工管理第三条 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根据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签到.严禁代签到。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第八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第九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三条 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第十四条 生产时假如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第十五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