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办法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法律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坏)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开工具的流失及员工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 总则 1、目的:法律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开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3、现有工具的清理 现有部门、车间共同使用和个人专用的工具,由物资部联合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各部门、车间工具进行统计,仓库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车间共同使用的工具器械由车间主任或生产班组长负责,员工专用工具由具体使用人负责
二、 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做到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首次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准后到仓库领取,由仓库建立台帐备查,台帐应注明:领用日期、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B、以旧(坏)换新领用前,由技术部鉴定工具的好坏并出具鉴定证明
如仍可使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若无法修复,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技术部核实后,方可以旧换新,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短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如属于工具质量问题,应追究验货及购货人的责任
3、工具退还 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将所领用工具根据仓库台帐所登记的如数退还,或经仓库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缺少或损坏的工具必须赔偿,仓库应注明缺少的工具及价钱,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或工作调动手续
三、 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收回旧工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
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