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人民院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兹证明 同志2015 年 10 月 12 日参加检验科生物安全培训合格,特颁发此证
于田县人民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于田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单位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仔细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教学、科研等活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实验室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检测、诊断、教学、科研等活动,不擅自改变、增加活动范围
本单位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于田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
本人已熟读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等相关受控文件,意识到本实验室存在病原微生物获得性感染的风险和危害,对所读内容无任何疑义,对部门告知单内容已完全清楚和全面了解,并能仔细履行告知的义务,全面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