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开工后,如遇影响施工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协调解决。(2)施工所需水、电接口的提供:由甲方提供接口,协助乙方解决,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另外,通讯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达到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的要求,但乙方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其中的风险和措施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3 日提供,但不保证与现场完全吻合.此风险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完成。如有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期间继续办理,乙方应积极协助。(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甲乙双方和监理工程师参加,按规划测量部门提供的控制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验,时间由甲方确定.(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甲方确定具体时间、地点,时间初步定为乙方收到施工图五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承包方处理周边关系。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暂无.若有时,双方另行协商。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纳(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后 2 天内提供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每月 25 日提供本月的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和下月的月进度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承包人不按安全法律规范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甲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甲方协助.(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