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力线路架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04KV 线路 Km;380V 线路 Km;(四)工程造价:以工程决算为准。二、施工内容(一)线路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二)甲方;线路内的树木赔偿、土地占用、费用赔偿及其他工程协调工作。(三)乙方:1、组织施工,人员配备,材料设备运输;2、线路架设,安装及配套设施施工。三、工程期限(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商定工程总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提供工程资料不准确,致使施工方中途变更或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2、甲方协调工作不到位,遭遇农民阻挡,施工无法进行。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其他合同规定费用而影响施工;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电力行业标准。(二)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和电力工程法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材料供应(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由甲方负责技术质量监督。六、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一)工程价款在交工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七、违约责任(一)甲方1、未能根据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影响工程进度,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车辆费、技工费、民工费等一切费用).(二)乙方1、工程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2、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八、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一)本合同一式 份,项目监督单位 份(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监督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