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和安全距离 引 言电在工业和日常生活中应用极为广泛,在工矿企业和家庭中都有品种繁多的电气设备。为保证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必须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规定,以免使人体受到损害,财产受到损失。 1.安全电压 沟通工频安全电压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都不得超过 50V。我国的安全电压的额定值为 42,36,24,12,6V。如手提照明灯、危险环境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应采纳 36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隧道内、矿井内等工作场合,狭窄、行动不便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环境应采纳 24 或 12V 安全电压,以防止因触电而造成的人身损害。2.安全距离 为了保证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时不致误碰带电体,规定了工作人员离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击穿短路事故,规定了带电体离附近接地物体和不同相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安全距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设备带电部分到接地部分和设备不同相部分之间的距离(见表 1) 2。2 设备带电部分到各种遮栏间的安全距离(见表 2) 2.3 无遮栏裸导体到地面间的安全距离(见表 3) 2。4 电气工作人员在设备维修时与设备带电部分间的安全距离(见表 4) 2。5 安全距离的其他规定表 1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表 2 设备带电部分到各种遮栏间的安全距离 表 3 无遮栏裸导体到地面间的安全距离 表 4 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 2。5.1 电气设备的套管和绝缘子的最低绝缘部位对地距离,通常应不小于 2500mm. 2。5。2 围栏向上延伸,在屋内距地面 2300mm 处,在屋外距地面 2500mm 处,与围栏上方带电部分的距离,应不小于表 1 中规定的数值。 2。5.3 设备在运输时,外廓到无遮栏裸导体的距离,应不小于表 4 中规定的数值。 2.5。4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导体间的垂直交叉距离,应不小于表 4 中规定的数值. 2.5。5 带电部分到建筑物和围墙顶部的距离,见表 5。 表 5 带电部分到建筑物和围墙顶部的安全距离 2.5.6 屋 内 出 线 套 管 到 屋 外 通 道 路 面 的 距 离 :35kV 及 以 下 为 4000mm , 60kV 为4500mm,110kV~220kV 为 5000mm。 2.5。7 海拔超过 1000m 时,表 3 中规定的数值应按每升高 100m 增大 1%进行修正。对 35kV 及以下的而海拔低于 2000m 时,可不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