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是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和管理运营,是四平市政府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为加快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进展步伐,加强对入驻园区企业的管理服务,制造良好工作环境,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园区管理制度是为电商企业的商务配套、商品销售等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的入驻企业,根据本制度规定对入驻企业统一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
第二章 企业入驻条件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入驻园区:1、电子商务平台类企业1)必须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权证办理在四平市内;2)注册会员数 200 家以上;3)企业员工人数 20 人以上;4)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5)积极支持园区创业基地推举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6)年公司流水在10亿元以上
) 2、电子商务销售类企业 1)必须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权证办理在四平市内;2)拥有工作人员 10 名以上; 3)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4)积极支持园区创业基地推举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 5)年公司流水在 1 000万元以上
) 3、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 1) 员工人数 6 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2 人以上; 2) 取得相关资质;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积极支持园区创业基地推举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5)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优惠政策第四条 园区对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1
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方便的注册登记服务,组织专人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事宜
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免费使用园区的公共会议室、公共洽谈室、多媒体阶梯教室
园区为入驻的各类企业(家居外地的工作人员),提供优质、低价、福利性的餐饮服务和住宿条件
园区为入驻的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