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应急预案客户培训演练记录表 编号:FJ-QP—YJPX-客 户 单 位品牌及梯种载 重 量(kg)速度(m/s) 数 量(台)培训内容:一、根据《电梯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理论培训(包括困人救援、火灾、地震、水灾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二、根据《电梯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单位电梯的特点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并演练.具体项目如下:1、如何求救并进行自我保护;2、如何与被困人员进行沟通并安抚;3、如何确定电梯轿厢的位置;4、如何正确使用三角钥匙开启电梯门并放入;5、如何手动盘车放人;6、常见简单故障的处理方法;7、其他培训人员培训时间甲方参加培训人员备注:编制单位:宜昌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应急预案第一章 电梯的应急救援第一条 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实行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一)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险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二)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三)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四)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第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一)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二)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三)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第三条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一)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勿请严格遵守第二项的法律规范,如没有对被困乘客作上述联系和解释,则属工作上的疏忽。 (二)确认电梯轿厢的位置,如电梯轿厢停留在平层位置±500MM 时可直接开启轿门将乘客救出,假如超出上述标准,则严格遵循盘车法律规范进行放人。 (三)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梯总电源,照明电源不要切断。 (四)当盘动电梯下行时,遇到不能盘动时,可能是电梯轿厢下梁的安全钳已经动作,进一步的工作须由资历较深,技术全面的技工指导进行. (五)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