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工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二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及触电、烧伤急救方法
第五条 严格根据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焊接工艺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第六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七条 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电焊工操作规程第 1 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电焊工
第 2 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3 条 在野外遇雷雨天及风力大于 4 级时,禁止作业,在潮湿地面作业需垫绝缘板
第 4 条 电焊机接地线牢靠,接地电阻小于 4Ω,接地线断面裸铜线大于 12m㎡
第 5 条 电焊机离 操作点距离大于 2 m,离墙应大于1m
电焊机上、下方禁放杂物
搭铁线严禁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搭在管道上,更不得用设备来代替
第 6 条 电焊机一次、二次导线不得有破损,不得互相缠绕,与电焊机、焊接电缆钳连接必须牢固
第 7 条 电焊胶木把不应破损或开裂,弹簧压力可靠,钳口牢靠
第 8 条 电焊面罩护目玻璃完好、不漏光,罩壳不破损
第 9 条 拉闸、合闸时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电闸一侧(如地面潮湿应垫绝缘板)
合闸要迅速,禁止带负荷拉闸、合闸
第 10 条 引弧前必须招呼周围人员注意回避,防止弧光辐射
敲渣时戴好护目镜,并要防止溶渣溅起灼伤自己和他人
第 11 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所使用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第 12 条 二氧化碳气瓶夏季应遮阳储存,避开日光暴晒,存放应远离热源,绝对禁止用蒸汽吹或火烤
第 13 条 焊接现场 10m 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通风必须良好,严禁用氧气通风
第 14 条 穿戴好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