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1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工种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一、上岗条件1、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 55 周岁,身体健康,视力、听力满足要求,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阻碍从事焊接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建筑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3、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焊机安全操作规程、焊割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2、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班前会,执行焊机安全操作规程、工种操作规程,执行定制管理标准;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和进行作业;严禁在生产、生活区域及附近随意动火或明火,动火必须办理作业票,并有专人进行旁站监控。5、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6、作业前必须了解焊接与切割工艺技术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对焊/切割机具作仔细检查,严禁盲目施工.7、固定式、移动式电焊机和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8、电焊机所用的电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严禁用竹片等绑夹作电焊钳把使用.9、焊接与切割作业点应设置防弧光和电火花的挡板或围屏,以免损害他人。10、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盛装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11、焊割盛装过可燃液体或气体的容器时,必须事先对该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洁净,并打开容器孔盖,确认容器内无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时,方准焊割.12、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工件内焊割时,必须有二个以上通风口,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专人监护。13、火源(火点)、火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三者间距应大于或等于 10m。14、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把)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电焊钳(把)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15、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电源配备符合要求,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16、焊接作业现场应配置满足要求的消防器材;17、电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