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 18 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 0
7 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熟练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能熟悉常常操作的葫芦时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熟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行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震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装在其他作业者的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常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以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装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吊装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中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吊装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失灵、限位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