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镇字[2024]4 号关于印发《皂头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的通 知各村(场)、各有关单位:为仔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促进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度本制度
现将《皂头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皂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皂头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促进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度本制度
节电管理制度一、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电宣传的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别场合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 20 摄氏度(集中供暖单位原则上不得启用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三、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尽量实行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四、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六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五、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电耗
六、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水壶、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七、对比明线路、照明用灯及其它用电器具,定期进行检修,杜绝漏电现象
八、各单位设置专门的用电管理人员,用电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用电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有关人员应服从管理,如有违章行为发生,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各公共机构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实行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节水管理制度一、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