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文件MPS
M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文件会签、审批会签部门(人)会签人/日期会签部门(人)会签人/日期拟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024-01—01 发布 2024—01—01 实施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发布保密级别:秘密分发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厂区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保障公司物资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的监控系统是指本公司所有的监控主机、监控显示器、监控探头及信息传输网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及其他公司或个人猎取监控信息的人员;保护本公司的监控信息秘密是本公司所有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监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监控视频系统运行安全保障与维护、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法律规范、安全保密法律规范以及奖惩措施
第二章 管理人员职责第五条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监控系统及设施加装或移机必须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监控系统制度拟制、改善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控管理人员根据主管总监的授权,负责管理监控系统的日常工作,执行主管总监监控系统管理的指令,向主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控管理人员监控机房设备的统一管理
包括负责监控机房主机的开关机、保养;负责反馈视频监控设备故障;负责排除视频监控设备故障;定期更改用户密码及硬盘录像机开机密码及监控系统密码
第三章 系统运行安全保障与维护第九条监管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总监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十条 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第十一条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第十二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