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
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深刻领悟、准确掌握和熟练的运用标准、法律规范和规程,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原则,以图纸法律规范为依据
以数据、事实说明问题,做到无依据的话不说;无质量保证资料、无数据的字不签;不合格的工序、工艺不放过;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
对存在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放松质量标准,不故意设卡
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行贿受贿
全体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个人,严禁吃、拿、卡、要
监理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友承揽工程、承包劳务等,不准参加有碍公正行使监理职权的活动
严禁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向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借钱、借物,或参加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任何活动
不得以满足监理工作、生活基本要求为由,接受施工单位超出合同规定的服务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
如有到假不归,考勤不实,严格按考核办法处罚
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杜绝一切质量事故隐患,严把质量关
不签人情字、不计人情量,不放过任何不合格的工序
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签发每一个文件和证书
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及时办理、按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监理资料和旬、月报表
做好监理日志,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严格履行合同给予和监理法律规范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不越权处理问题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精心监理
属于监理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果断处理,用于负责,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