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员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法律规范我司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企业管理制度,落实防范风险岗位责任制,明确监管员的工作职责,促进公司货押监管业务稳步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法》和我司章程,制定本制度,以便各监管员遵照执行。第1条监管员应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令、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章办事。第2条监管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监管工作中的各项任务。第3条监管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团结协作。第4条监管员应加强与企业(出质人)协调沟通,共同把好风险控制关。第5条“监管员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不能为完成任务不顾安全生产,要做到 安全第一"第6条监管员应不断加强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监管业务技能。第7条监管员对工作应谨慎、细心、仔细负责,遵照公司及银行的监管要求,竭尽全力履行好工作职责。第8条监管员在驻点工作期间应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到坚持原则、文明监管、有礼有节、工作高效。第9条监管员要善于对货押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为公司进展献计献策。第10条 监管员应依照公司的特定授权正确履行相应的职责,做到办事公开、处事公正、对人公平,绝不允许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拉帮结派,打击报复,陷害他人等。第11条 未经公司授权,监管员不得对监管企业擅自承诺或签署任何文书、票据、账册、协议等。第12条“”监管员不得在 低货值 (银行要求控制的风险敞口)的情况下私自放货。第13条 监管员不得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账薄、库存报表、质押物进仓单等相关监管凭证.第14条 监管员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行为.第15条 监管员不得有任何挪用资金、收受财物及回扣、虚报费用等谋取私利、损公肥私的行为。第二章监管员的管理体制第1条公司业务监管部是各级监管员的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监管部以严格控制公司对外监管业务风险把关为前提,遵照公司及银行的要求,确保各监管点的质押物货权清楚及货值保值;负责监督检查监管员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及其出勤、休息、休假、劳动能力鉴定、考核定级、工作调配、违章违纪查处等管理。第2条公司业务监管部信息中心负责各驻外监管点和本公司仓库内质押客户相关业务报表、数据、文件、资料的统计、整理、保管工作;负责接听投诉热线电话,建立投诉档案,及时反映投诉情况给公司领导,使到投诉得到及时处理;负责监管员的招聘、培训、员工思想教育、调解内部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