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老师岗位职责1、 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仔细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任课老师不负责监考自己所教的课程,但在考试期间无论是否有监考工作,都必须在学校
3、 考试中一旦发现问题,主监考老师要及时报送教务处、巡考老师及授课老师予以解决
4、 主监考老师应提前 25 分钟到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签字,核对考试科目和试卷份数及答题纸,并于考试开始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查验学生学生证,没有携带以上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监考老师须随机安排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座,假如发现考生擅自互换座位,立即按考试违纪处理
5、 监考老师要求学生把书包、书、笔记、电子词典、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在教室指定位置
(特别提醒:如学生将手机等电子用具带入考场,监考老师需提醒学生必须关机并放到指定地点,在考试期间学生一旦接触手机或者听到手机铃响 , 则一律视为 违纪
)6、 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向全体学生宣读考场守则的重点事项,尤其强调严禁作弊
7、 副监考人员服从主监考人员的安排,主监考人员服从巡考人员的安排
8、 考前 5 分钟分发试卷,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是否遗漏或印刷不清楚,完整填写学生姓名 、学号等个人信息
在黑板上按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并准时宣布考试开始
考试结束前 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9、 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10、监考老师必须仔细负责,监考时间内不看书报、杂志,不闲谈,不批改试卷 ,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不能将手机等带入考场
主、副监在考场必须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时不得离开考场(因紧急事务必须离开考场,应先告诉同在监考的老师后方可离开,离开时间不应超过 10 分钟)
11、迟到 30 分钟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学生不得提前交卷,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