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病历(案)工作制度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法律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法律规范管理病历(案)
1.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法律规范的要求,设置病案科,由高级职称人员负责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
配设相应的设施、设备与人员梯队
2. 制定病案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制度、法律规范、流程等执行文件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
对参加病案专业继续教育及时进行登记记录
病案管理人员均接受法律规范培训,并有记录
二、为每一位在门诊、急诊、住院患者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法律规范》要求的病历,按现行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建立医师工作站,有处方及检查化验报告等查询功能
按规定为门诊、急诊、住院患者书写病历记录
保存每一位来院就诊患者的基本信息
为每一位门诊、急诊患者建立就诊记录或急诊留观病历
对门、急诊患者至少保存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科别等基本信息
为每一位住院患者建立并保存病案,出院病案由病案室保管
每一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
控制每份病案的去向
对未归档的病案有记录
三、 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
病案库有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措施
病案科工作人员知晓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和缺陷及时改进
职能部门定期对病案科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1.《病历书写基本法律规范》的实施文件,发至每一位医师
病历书写作为医师岗前培训、临床医师“三基”训练主要内容之一
2.病案管理委员会作为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
由具备主治医师3.以上资格且有 5 年以上管理住院病人临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