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检验标准一、目的为了规范玻璃检验动作、统一检验要求、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为检验工作提供依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相关检验要求和同行业对相关物料检验的共识特制定本检验规范
二、适用范围适应于原片、合片玻璃等玻璃检验、验收及供应商来料异常处理依据及来料异常责任判定依据
三、检验标准及定义3
1 检验环境:正常光照、灯台照明,肉眼距离 50cm-70cm 以 45-90 度角度目视,以灯检来检查及判定
2 检测工具:检测灯台、卷尺、千分尺;3
3 检测方式:目视、灯测、工具测量
4 玻璃表面区分3
1 依据产品在安装之后人们观看产品的习惯,按照产品表面的易见性将产品分成主要面、次要面和非关注面,玻璃表面分区与目视角度、距离图示
—A 面(主要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直接看得见或容易关注到的产品表面,通常指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线上、下方各 60cm 范围内的区域(含室内、外),主要面不接受任何缺陷问题——极为重要—B 面(次要面):看得见但通常不是用户重点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线上、下方 60-120cm 范围内的区域
次要面视情况可接受一般性缺陷—重要—C 面(非关注面):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看得见但用户通常不会去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距视线 120cm 范围以外的区域
非关注面可视情况接受非致命性缺陷——一般3
5 检验标准2
1 玻璃款式:实物款式(如磨砂、白玻、百叶、镶嵌、夹胶、LE)须与生产单要求一致
2 玻璃尺寸:单片长/宽(L:长度)尺寸范围Lv1000mm1000mm2000mm允差±2mm±2mm±2mm对角线之差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 0
2%单片厚度单片厚度依据米购合同要求检验,公差值三 0
1mm组合厚度(D:厚度)尺寸范围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