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褐赤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云南东川石将军明山铁矿开采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及规模1、甲方应协助乙方开采队伍的生活设施保障,特别是提供乙方开采工人的住宿用房及其乙方生活用水,施工用水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取水协调
2、乙方应根据生产进度需要购置开采所需的大型生产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小型工具及耗品(包括柴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配合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安全保证押金肆拾万元(其中进场前先交贰拾万元,其余在两月后生产矿石款中扣除)合同终目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5、乙方不得将承包工采权转包给其他开采队,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确出现困难,需将承包开采权转包给其他开采队,则乙方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与(甲方或乙方)引荐的开采队签订新的合同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合同期满后,乙方愿继续签订,甲方应优先考虑
三、双方约定1、甲方向乙方提供矿山开采所有正规合法手续和开采场所
2、乙方每月的明山开采量达 万吨,甲方按每吨 元收铁矿石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品味质量标准生产矿石和按不同品味质量的矿石进行分类堆放,乙方每月铁矿石产量低于壹万吨,由甲方按每吨铁矿石扣伍元进行收购;若乙方每月铁石高于贰万吨,则甲方按每吨铁矿石加伍元收购,若乙方采出铜矿,则在铁矿石收购价基础上,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加价收购
4、乙方开采过程中,按甲方工程人员(矿长、技术长员安全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标准施工,否则,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由乙方合部承担
5、开采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及自然因素等甲方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开采的,甲方所定的开采任务完不成的,不追究乙方责任
6、火工品由甲方负责批办,所用爆破物费用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