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所实验室过夜试验管理办法为保证讨论所研发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消除实验室过夜试验的不安全因素,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过夜试验安全风险分级定义:项目I 级反应II 级反应III 级反应常规反应1、非恒定条件的常温常压反应
2、所有公斤级实验室反应
1、反应温度超过 60℃或者不低于沸点 10℃加热反应
2、反应瓶超过 500ml 的恒定条件常温常压反应
1、反应瓶不超过 500ml,且反应温度低于 60℃或者低于沸点 10℃的恒定条件下的加热反应
2、反应瓶不超过 500ml 的恒定条件常温常压反应
氢化反应1、非恒定条件下的氢化反应
2、反应温度超过 80℃的氢化反应
3、反应瓶超过 500ml 的的氢化反应
4、反应压力高于 0
2MPa 的氢化反应
5、需要加热的氢化反应
1、反应温度低于 60℃的恒定条件加压反应
2、反应瓶不超过 500ml,且压力低于0
2MPa 的恒定条件下常温氢化反应
—特别反应1、使用 NaH、LiAlH4、NaN3、H2O2、正丁基锂、溴素等试剂可能造成危险的反应
2、使用剧毒品的反应
——其他操作1、产品在烘干温度下不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1、烘干温度不超过 100℃且产品在烘干温度下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1、药品稳定性试验柜、电冰箱、通风橱等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烘干温度低于 60℃,且产品在烘干温度下稳定的真空烘箱干燥产品操作
2、Ⅰ级过夜试验必须由实验操作者本人值班
3、Ⅱ级过夜试验无需实验操作者值班,但须由实验操作者填写工作联系单注明反应内容、应急预案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讨论所领导批准后交生产转化组负责人安排车间带班人员定时巡视实验室运行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巡查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夜间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
4、Ⅲ级过夜试验无需实验操作者值班,但须由实验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