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为提高施工人员在本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增强安全、质量意识,制造和谐、工作氛围,制定以下制度:1
凡是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进场当天要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若干张(其数量按项目规定),否则不准进场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项目部确认后加入花名册备案,在进场三天内提供班组书面安全、技术教育,并由职工签字上报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职工上班,违者处罚 200 元/次/人
所有施工班组不得聘请无身份证人员、国家通缉犯、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人员、60 岁以上人员、18 岁以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人员、职业病患者(残疾)人员、精神失常人员,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项目部内不准留守一切与工程无关人员,一经发现,勒令其退场,并进行相应的 50 元/人处罚
本工程进行封闭施工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退场时在项目部作好退场记录登记
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围墙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罚 200 元/次,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者每人罚款 50 元/次,未正确佩带安全帽者每人罚款 20 元/次,班组管理人员加倍处罚,超过三次者责令退场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严禁在非吸烟区抽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 元;8
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开口凉鞋、硬底鞋或光脚作业,工作衣服穿着整齐,不准带病及酒后工作,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入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指定的住宿,擅自乱搭建工棚者罚款 200 元,并拆除整改完毕
为了确保施工场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宿舍内做饭烧水,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且进行 50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