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与体系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竣工工程合格率 100%。 2、施工单位人员组织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整个质量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前场负责人、后场负责人等人组成,制定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方针和措施。各施工队分别设质量管理现场领导小组。质检部、试验室专职抓现场质量管理 ,施工队成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施工队的创优措施 ,并着重现场落实。 质量保证体系 1、工程质量目标 根据国家颁布的现行相关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及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本标段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争创优良工程。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针对本标段工程特点和质量目标,建立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图》. ① 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代表单位对本标段工程质量负责.各项目队长对所承担的项目质量负责。并把工程创优目标分解到各部门,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同时,建立以班组为基础,技术人员为核心的 QC 小组活动,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② 质量控制总程序 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交验、质保期质保回访等一系列过程。工程质量最终结果是按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做出评定和结论.对于关键部位的施工,如基础施工等工程,严格按质量程序控制实施. 3、工程质量创优制度 ① 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制度 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分别建立各级领导创优责任制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制。项目经理对创优工程全权负责并进行组织、推动、决策。各项目队长贯彻经理部的“创优规划",对工程创优组织实施和领导,督促、检查本管段内创优工作,对本管段工程创优达标负责。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及人员对各自的质量职能工作负责。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把创优成效列入考核单位领导、技术负责人和各级管理部门责任人的重要内容,凡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影响创优达标的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二年内不得晋升,以形成各级领导重视的局面,为创优质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② 建立工程质量奖励基金和质量保证金制度 每月验工计价中扣 1%作为奖励基金和质量保证金,其中 0.5%作为奖励基金,由经理部集中掌握,用于奖励在质量工作中做出成效的集体和个人;0。5%为各施工队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