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绩效自评报告一、 项目概况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加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根据《永安市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奖励办法》,开展永安市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查获吸毒人员的,视情况每案予以奖励人民币 500—2000 元
(二)举报制麻或制毒窝点的,视打击战果进行奖励
对提供线索打掉本市制麻窝点的视战果每个窝点奖励人民币 5000-30000 元
提供线索打掉本市制冰窝点的视战果每个窝点奖励人民币5000—100000 元
(三)举报非法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运输、制造、贩卖毒品的,按提供线索缴获的易制毒化学品或毒品数量进行奖励:1
缴获冰毒等毒品 50 克以下的,每案奖励 2000—5000 元;2
缴获冰毒等毒品 50 克以上(含 10 克)不满 1 千克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5000—20000 元;3
缴获冰毒等毒品 1 千克以上(含 1千克)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20000-100000 元;4
缴获易制毒化学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每案奖励人民币 2000-20000 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每案奖励 500—2000 元
(四)提供在逃重点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 1 名奖励 500—5000 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根据相关规定奖励
(二)项目的立项情况1、项目立项依据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加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根据《永安市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奖励办法》,市级设立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