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前1.1 检查受振部分无松动,锤头无裂绞,润滑良好,油泵供油正常,电机、电器及液压装置应符合各有关规定。1.2 应先试运转 1 一 2 分钟,冬季应先用手转动,然后启动.较长时间停用的锻锤,启动前应先排出汽缸中的积小。1.3 冬季车间温度较低时,应先将锤头、砧子、锻模预热到 60°C以上。2. 作业中2.1 单钳人员手指不得放在钳柄之间,并应牢牢夹紧工件,钳柄不得正对胸部。2.2 锻打前,应先将工件表面和砧上的氧化铁皮清出。2.3 可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听从掌钳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开、停机械。2.4 锻件未达到锻造所需温度时,锻件放在砧上的位置不合乎要求时,锻件夹持不稳或不平常,均不得进行锻打。2.5 作业中,应常常检查站锤头、砧子,如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检查前必须让锤头固定牢靠.2.6 提升锤头号的操纵杆,不得超过规定位置,应避开打空锤,不得冷锤或锤打过烧的工件。2.7 切断工件时,切口正面严禁站人。3.作业后3.1 作业后,应将锤头提起,并将木板放在砧子上再将锤头落有木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