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合同或条款与职员的劳动权是一对矛盾,一旦规定不慎,将很容易地导致合同或条款无效的法律后果
为此,制定一个法律认可的竞业禁止的规定是需要专业律师根据具体的公司及行业情况来确定的,下面是一些可以作为范例的文本:1、未经公司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竞业禁止合同或竞业避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设计是保护公司权利、督促职员守约的关键,可以这样约定,但具体事务须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操作:(1)职员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职员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公司
公司有权对职员给予处分
(2)假如职员不履行本协议 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因职员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根据如下方式计算:① 损失赔偿额为公司因职员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职员的侵权行为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② 假如公司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职员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职员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③ 公司因调查职员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职员的违约行为侵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