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教学目的及要求〕目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中最主要的程序法律制度,是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权益的组成部分。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基本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理论,熟悉并能运用基本法律规定解决现实案例;通过所学理论,分析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特点,并能够对这一制度进行评析.要求:授课老师应通过案例进行教学;在教学方法上,注意与西方国家的劳动争议体制进行比较;注意程序之间的衔结.〔主要内容〕1.劳动争议概述(基本理论)2.劳动争议处理机构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4.集体合同争议处理〔重点和难点〕重点:1。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的基本含义.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2.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仲裁程序。3.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难点: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国际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我国劳动争议体制改革;集体合同争议。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吵,又称劳动纠纷、劳资纠纷。这一概念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劳动争议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争议的产生基础具有特定性.3.劳动争议的内容具有特定性。4.某些劳动争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二、劳动争议的分类(一)劳动争议标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与劳动者或其团体就执行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设定的权利而发生的争议是权利争议。权利争议是为实现既定权利而发生的争议,它属于法律问题,故又称为法律争议。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与工会就集体合同的订立与变更发生的争议是利益争议.利益争议是为创设将来的合同,设定将来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它涉及的不是法律问题,故又称经济争议. (二)依争议劳动者人数的多寡,可分为单个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 “单个”与“集体”是针对参加的劳动者人数相对而言.单个劳动争议,是指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为 1 人,或虽为 2 人但可作为共同诉讼,不需要推举代表人参加处理程序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人数达到 3 人或 3 人以上,必须推举代表参加处理程序的劳动争议。构成集体劳动争议的数名劳动者作为一方当事人,对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共同的争议标的、相同的争议理由和处理要求。集体劳动争议必须推选诉讼代表人进行集体诉讼,争议的处理结果对劳动者一方的全体人员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