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薪酬制度、奖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总则为了保证正常工作的运转, 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并提供宽松的成长空间,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宝, 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和奖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1。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法律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3。构造适当工资档次级次,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第三条 公司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第四条 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及年薪制员工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第六条 员工的薪酬构成:薪酬=基础底薪+岗位绩效+补贴+满勤奖+工龄奖+提成(业绩部门)—应扣部分1、基础底薪:依据员工的能力和素养确定的工资单元2、岗位绩效:公司根据定岗、定编、定员要求,对比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所制定的岗位薪酬3、补贴:根据公司的进展需要或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的津贴4、工龄奖: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根据岗位级别给予 50—100 元/月的奖励,专员 50 元/月,主管 80 元/月,经理及以上 100 元/月,按年递增,最高封顶 7 年.5、满勤奖:当月满勤奖金 50 元,除带薪假期外,出勤不足的无满勤奖(以具体考勤管理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月薪资计算方式:月工资=基础薪资/当月自然天数×实际上班天数+岗位绩效+满勤奖+工龄奖+福利补贴+提成(业绩部门)-应扣部分;(特别规定部门可依据实际薪酬方案计算)第八条 试用期薪资按实际规定或面试时议定为准。第九条 员工在试用期满时,通过考核并完整填写《人事变更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完成。自《人事变更表》生效日起,按转正后的薪资予以计算;试用期薪酬计算按转正公司的 80%,一般试用期三个月.第十条 每月 15 号、20 号分两次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打入员工的工资卡中,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发放。第十一条 薪资计算期间为上月 1 日至上月底。下列各款项须从薪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福利基金服装押金或工作保证金该月应偿还公司借贷的款项、预支工资及代垫款项.其它应予以扣除的款项或乐捐或惩处款项。第十二条 每位员工均应对本人的薪资负保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