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 工程合同文件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XXXXXXXXXXX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因各自业务需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XXXXXXXXXXXX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并签订合同文件(以下简称“本合同”)。1、工程现场 工程现场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2、工程范围 本工程之承包范围如下:2.1 2.2 2.3 2。4 2.5 3、合同金额 3.1本 工 程 之 合 同 金 额 合 计 人 民 币 : ( RMB). 大 写 : 。上述金额为含增值税价格。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增值税税款为【 】元。3。2 合同金额已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拆除费、定点放线费、深化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垃圾清运费、竣工清理费、成品保护费、材料检测费、施工管理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费、分包照管费、员工保险费、利润、政府税金以及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如商检费、质检费、专利费等),与甲方指定其他承包单位的配合协调费以及配合甲方使本工程按法律、法规、规定、通知及本合同要求完成所需一切审批、审查、手续等。 3.3 合同金额为总价包干金额,即除甲方书面发出之设计变更指令、或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合同金额的情况外,合同金额不会因任何原因而调整。3.4 工程量清单内所示的单价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即合同单价。其将作为中期付款、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合同单价不会因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之差别而做出调整;亦不会因为市场指导或政府颁布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收费、缴费、等变化而调整.3.5 工程量清单内所示的工程项目及数量仅供参考之用,其将不会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乙方需承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及数量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合同金额不会因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之差别而做出调整。4、付款方式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 4.1本工程无预付款.4.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申报进度款,进度款由本月末申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由甲方审核后支付进度款的 7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完成工程对应款项的 85%,工程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