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签署
鉴于供方依法参加了需方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机组工程【第 5 批】【设备名称】设备的投标并中标,需方确定由供方承担本合同所述设备的供应工作,并将向供方支付相应的酬劳
为明确双方在设备供应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 1 条 一般规定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机组工程工程建设
1 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1
1 “合同”指由合同条款、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2 “需方"是指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 “供方”是指【 】,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分包商”是指接受供方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5 “合同总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的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总费用,详见本合同第 4 条的规定
6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如本合同附件 2 所列示和规定
7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需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如本合同附件 3 所列示和规定
8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9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