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SY—2024-SG-26静压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哈尔滨实验小学
食堂及风雨操场)桩基础工程甲方(发包方):黑龙江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黑龙江什业建筑桩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甲方(发包方):黑龙江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黑龙江什业建筑桩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哈尔滨实验小学
食堂及风雨操场桩基础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甲、乙双方经济、技术和工程管理等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履行如下合同条款
1、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哈尔滨实验小学
食堂及风雨操场桩基础工程1
2、 工程地点:松北区三环路与规划 21 路交角1
3、 设计单位:哈尔滨市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1
4、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教育局2、发包方式及项目2
1、发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压送预应力管桩基础约 414 根,桩数以设计图纸桩位图为准
2、施工项目:乙方负责机械运输、预应力桩的制作、运输、压送施工工序
截桩头方将桩头截至设计标高误差±5cm(桩头归截方所有,截方不再收取截桩头费用),甲方负责将所截桩头及残渣清运处理
桩头填芯由甲方另行委托单位,按桩头不同形式进行填制
乙方不负责此项工作
3、工期及要求3
1、工期:有效施工工期为 15 天
时间自压桩之日起计算,其中不含试桩时间
2、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项目转让等因素造成施工停滞,经现场签证,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人工及机械停滞费用
乙方设备连续停滞时间不能超过 3 天,如超过 3 天乙方有权停工并设备退场,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按此合同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否则,乙方有权保护施工现场,有权阻止其他公司进入施工现场
3、工程机械到场数量:静压机 1 台
4、工程机械到场时间:在甲方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在合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