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管道表面颜色标识及挂牌管理规定2012 年 6 月 25 日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管道表面颜色标识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工业管道标识法律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同类企业的做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化工生产装置工业管道的表面色及管道
便于操作、检修,促进厂区标准统一、安全生产和美化厂容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企业标准 SH3043-2024《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3043-1991(SHJ43-91)《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
GB7231—2024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3 术语和定义3
1 表面不隔热的工业管道的外表面或隔热的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
2 表面色涂于上述表面的颜色 3
3 标志在管道外表面局部范围所刷关于管道内介质去向字样或代号、流向箭头等信息的标志
4 一般规定4
1 管道标志规定4
1 管道标识内容:表明介质的标志色、管道内介质去向字样、介质流向箭头
2 管道上应用文字表明管道内介质的去向(如:去气化装置氮气管道上应写上“去气化装置氮气”,界区内的管道应注明介质所去的设备(写设备位号),并用箭头表示介质流向
3 所有管道上字体的颜色一律为黑体字
4 同一管道应每隔 30-40 米重复写明管道介质去向并用箭头表明介质流向
5 对有保温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应用色环标识,色环间距约 30-40m
6 无保温管道整体着色
7 管道着色以国标 GSB05-1426-2001 样卡为准
8 管道及其分支、设备进出口处和跨越装置边界处应刷字样和箭头
9 当介质为双向流动时应采纳双向箭头表示
5 管道着色应符合下表要求:序号介质名称管道颜色字体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