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1、在册患者人数=累计建档患者人数—累计死亡患者人数
2、患者检出率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0‰(除去死亡的) 3、年在管患者指本年 1 月 1 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 24 时,至少有一条完整随访信息的患者(至少有一次“危险性评估”或“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
管理率(%)=年在管患者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
(﹥90%)4、检出患者法律规范管理率(1)法律规范管理患者指法律规范管理人数=本年 1 月 1 日起所有随访记录中任何两次相邻的随访记录月份间隔≤3 个月的患者人数(2) 法律规范管理率(%)=法律规范管理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
(﹥80%)5、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居家稳定率(%)=本年 1 月 1 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 24 时 3 个月内最后一次随访时病情稳定的患者人数/居家患者人数×100%
(2024 标准≥60%)居家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中“期间未住院"+“期间曾住院现未住院"患者人数
6、估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总人数(人)=辖区内 15 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报告患病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0‰7、 检出患者肇事肇祸率=检出患者中肇事肇祸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8、 检出患者轻度滋事率=检出患者中轻度滋事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9、(1)精神分裂症服药率(%)=本年 1 月 1 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
(2024 标准≥60%)(省卫计委 2024 22 号文)(2)服药患者人数=服药人数=本年 1 月 1 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可以有不服药记录
(3)规律服药率(%)=规律服药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