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规定l、必须按工期制订《工程进度表(含人工组织计划)》,《材料组织计划》、,对装修工程的工期、人员、质量等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书写在《项目承诺书》内;2、按《工程进度表》严格施工,并按《人员组织计划》分期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各甲方代表,并办理施工卡。《工程进度表》、《材料组织计划》、《人工组织计划》施工方、甲方、物资部、督查科各壹份.3、将《项目承诺书》、《工程进度表(人员组织计划)》,《项目部人员组织结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等粘贴在木板牌上(文本见附件,木板牌由甲方统一格式制定),木板牌摆放在施工现场醒目处.4、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施工面的误差、防水、设备的使用功能、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结合勘查结果对图纸进行会审,并将勘察、图纸会审结果上报甲方,做好交接工作和解决图纸问题.5、开工日期见甲方代表开工令.开工前须将项目管理成员及管理职能上报甲方,并与甲方一起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进场前的技术、安全、质量、现场规章制度交底,做好记录。6、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承重结构;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房间地面打孔安装任何圈定件;严禁擅自拆改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7、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8、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9、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要求,严禁使用非甲方指定材料。如发现偷工减料,除罚款外,必须全部整改。 10、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验收,施工方施工场地代表必须到场,并严格按甲方施工法律规范验收。每道工序及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必须先自检自查达到报验程度的,方可书面对甲方进行报验,且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施工现场土建原有灯座、灯具不需使用时,乙方应按实际数量退回甲方仓库,如有缺少,决算时按实际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须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不得使用房间内已安装好的供电插座。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且将上岗证复印件报监理、甲方存档。 (3)、临时施工供电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必须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