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设计合同发包人: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XXXXXXXX 精装 设计 (下称“工程”或“本工程”)工作(下称“设计工作”),乙方接收委托。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1 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 国家及河南省、开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 设计依据:2。1 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规划设计管控要点和其他相关附件.2.2 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总平面位置图及各层建筑平面图、剖面图、机电系统图等)。2.3 项目当地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批文和规划要求。2.4 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2。5 国家及河南省、开封市有关消防审查法规。3 项目概况:3。1 项目名称:XXXXXXXX。3。2 项目地点:3.3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设计范围详见建筑平面图。3.4 工程造价控制:硬装限额 元/㎡以内,软装限额 元/㎡以内。设计人的设计应满足发包人的工程造价控制要求。如设计人的设计成果不符合上述工程造价控制指标要求,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无偿进行修改,直至满足上述造价控制指标要求。4 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职业资格/职称执业年限本工程中负责工作内容履历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前述乙方核定人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承接设计工作的合法资格.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前述乙方人员(如发生特别情况如离职、死亡、意外、疾病等原因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设计费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不提供驻场设计,但可以达到驻场设计效果.5 设计服务内容及周期(根据设计项目不同略作调整):5.1 精装设计包括:室内装饰设计,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法律规范和相应的地方标准的施工图,以此满足施工招标、消防报建和现场施工的要求;根据弱电设计图纸,调整电话、网络等的终端位置,在满足法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各个功能区域的二次弱电设计;不包含弱电系统。在设计院的强电图纸基础上,根据室内设计的变更进行各个功能区域的二次强电设计,及公共区域内的照明配电箱的系统图设计;根据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