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种植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红薯种植收购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1、甲方对乙方种植全过程[包括整地(无水洼地),起垄(提供起垄机),施肥,栽植方法,收获等]提供技术支持。2、乙方所需要红薯秧(3800 株/亩左右),由甲方分三次提供(价格 0。1 元/株)。3、甲方负责回收乙方所产无病虫害红薯,收获时间由甲方根据天气情况提前通知。第二条:乙方责任:1、严格根据甲方要求栽植,管理,收获(甲方提供出红薯犁,机具乙方负责)。2、所栽地块方便大车出入,田间装薯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上车.3、乙方 3 月 20 日前交付所栽面积薯秧定金。4、在未经甲方同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红薯售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指导费 1000元/亩。第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所栽面积_____亩。 2、甲方在收购结束后一月内付清乙方薯款。 3、收购价格及质量:3 两起每斤 0.7 元,泥土、杂质、水分扣除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执行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