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控 制 奖 惩 办 法1.目的为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杜绝质量事故,保证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通过某种方式、办法、技术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改进了工作质量,为本公司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及其控制了质量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员工的奖励.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人为的工作失误、失职、错误或故意行为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客户要求和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程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应承担责任的有关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责任员工的惩处与赔偿。3. 质量奖励3. 1 质量基金3.1.1 每月对以下车间、科室核定质量基金。(1)纸板车间:(按每月产量核定)双瓦纸板:10 元/万 M2 单瓦纸板:7 元/万 M2 四层见坑:9 元/万 M2E 瓦见坑:5 元/万 M2(2) 纸箱车间:(按每月产量核定)水印纸箱:20 元/万 M2 彩印纸箱:18 元/万 M2(3) 检验科:每月定额核定 300 元。(4) 生管科:每月定额核定 300 元.3.1.2 质量基金的使用原则(1) 享受质量基金的车间(科),若当月无质量事故责任,其基金作为奖金,由该车间(科)按其员工在质量活动中的贡献大小与负责程度,对其进行奖励。(2) 该车间(科)当月出现有重大以上质量事故责任时,对质量基金按以下规定扣除:重大事故责任每次扣 30% 特大事故责任每次扣 50%有剩余的部分作为奖金使用。(3) 员工个人在当月有质量事故责任者的罚款,可按全车间(科)人平基金数的 60%进行抵扣车间(科)的基金,超过部分扣其工资。但不得再享受剩余的质量基金。3.2 员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解决了本公司多次未能解决或重大攻关项目的质量问题,或改进工作质量,使本厂获得较大经济效益,视其技术难度和效益大小,一次性奖励 200-2000 元,特别贡献者,奖励 3000—10000 元。3.3 发生了质量问题,若质量检验人员、工序人员、相关管理、工作人员未发现,而由其他人员发现者,并以此挽回了经济损失,对发现者视其挽回损失大小,酌情给予 20—200 元奖励。4. 质量惩处对在生产、工作中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与损失应予进行相应的惩处。4.1 质量事故责任的界定4.1.1 纸板生产质量:(1) 不允许有材质错误,否则,该单视为质量事故责任。(2) 成品数量超过控制规定在 50M2以上的,视为质量事故责任.(3) 按《生产线瓦楞纸板检验规程》、《成品瓦楞纸板检验规程》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