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法律规范本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与人员配置,实现公司最大效能,根据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指组织机构为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内设职能机构
第三条 原则 3
1 精简原则
公司组织机构以必要而设立; 3
2 效率原则
组织机构的设立须满足效率最大化; 3
3 独立原则
组织机构应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并且职能之间不能相容; 3
4 协作原则
组织机构之间应顾全公司整体利益,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分工合作; 第四条 决定内设机构的组织 公司董事会是唯一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的组织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进展的需要增加或减撤组织机构第二节 高级管理层 第五条 高级管理层的设置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设置为: 第一级: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助理; 第二级:财务总监、销售总监、行政总监、生产总监、运营总监、总工程师
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置公司顾问职位
第六条 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6
1 首席执行官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2)决定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免;(3) (4)代表公司一切对外事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6-2 董事长助理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董事长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2)经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授权代行首席执行官之职责
3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 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为公司上市审计做准备;负责建立一个符合上市标准和要求的财务团队,为公司准备财务预算,确保公司财务帐目的准确,月度报表的及时产生,控制公司费用,建立符合上市标准的内控体系,等等
具体工作如下:1.财务决策 1)构建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监测、控制公司的财务运行3)负责组织对公司现金流量指标的监测与控制 2.财务制度的制订与执行 1)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财务制度 2)负责推动公司各部各项内控和财务制度的执行 3)负责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