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运行,使顾客满意
2 范围:凡属我公司生产销售以及由我公司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根据规定尚处于正常保修期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
3 职责:3
1 公司维修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 售后服务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随叫随到,具体由工程部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和确定责任范围
4 一般程序:4
1 整机交付顾客使用后,安装工程部应将资料整理后建立用户档案统一存档
2 维修:4
1 工程部在接收到用户修理通知后,应当即刻做好《顾客意见记录单》,注明其单位、故障内容、联系人以及通知时间等内容
工程部要仔细负责做好客户来信、来电、来人的接待和记录工作,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故障登记必须仔细详细
2 由工程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责任分区包干计划派员维修,省外不得超过 48 小时,浙江省内不得超过 24 小时,杭州地区不得超过 12 小时,任何人不得借故推托、不去或延迟
3 故障修复后需要进一步观察运行状况,待确认故障排除后,需要告知用户故障已排除
4 修理完毕后,修理人员要仔细填写维修回单,交用户签章,作为维修依据和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凡无客户确认签章的回单一律无效
经客户签章的回单回公司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存入该客户的档案
5 同一故障一个月之内不得超过 2 次
3 保养:4
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属具有我公司维保责任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保养要做好记录工作,必须填写保养部位、保养措施和保养材料等,并经客户确认
4 回访 工程部年初制定《客户回访计划》,根据回访计划做好客户回访工作,倾听客户意见 ,填写《客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