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全称): 贵州省铜仁凯鹏劳务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广西桂林鑫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风筝联合会万山放飞基地建设项目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14# 、 15 #、 16# 楼及道路两旁的绿化工程 2、承包方式: 采纳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有效工期 4 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根据贵州省 2024 定额及铜仁市当地信息价、人价调差或市场询价方式计价,计价主材下浮 8%
六、承包人对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本项目实行工程师监理制 发包人应在施工程施工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位、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批准
专用条款 一、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有 二、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址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按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安表计量实收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