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每月 10 日、20 日、30 日下午 2:00 召开工程例会,地点在生态园办公室,由植物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准时参加,或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严格工程例会会议纪律:会议期间要仔细记录,手机应调至静音或振动,接听电话请到会场外。对不遵守会议的人员进行警告,如警告无效的请出会场,并作旷会处理。二、资料上报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进度计划报审、开工报审、隐蔽工程报验、工程质量报验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对未报审、报验的工程不予签认,工程量不予计算。2、对未按监理通知单进行整改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工程要进行返工,费用自理.如拒不执行的,实行停工整改或清除出场等措施,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3、日报、周报、月报必须按要求时限如实上报,对不报的单位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三、施工进度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上报总施工进度计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2、施工单位应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和周计划,并按时限上报监理部,监理部批准后实施。3、一周内无正常原因的实际进度相对于计划进度滞后一天的;一月内无正常原因实际进度相对于计划进度滞后三天的,应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调整方案,将进度赶回来。并将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查备案、监督执行。4、当一月内无正常原因,连续拖延工期进度的,工程进度未完成本月计划的 90%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警告,并且延期一个月支付工程款,对拖延超过七天的要求撤换项目经理,延期二个月支付工程款,对拖延超过十天的将对施工单位实施清除出场。四、施工质量工程质量依据国务院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际采纳“计划、执行、处理”循环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在“政府监督、社会监视、企业自控”相结合,原则上实行施工质量控制,突出体现施工阶段质量事先、事中、事后都处于受控状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质量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提高项目管理质量,监理单位将同步实行关键工序质量监视预控措施和旁站计划。五、资金管理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的 28 日之前向监理方申报本月工程量及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监理方审核后报业主方审定,业主方将按合同的有关规定付款.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未完成计划的 90%的将延期付款 1 个月。对于本工程支付的款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将资金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资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业主方有权实行任何措施处理。六、文明施工整个施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