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绿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为职工制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及违章,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绿色安全文明施工顺利进行,项目部制定绿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奖罚细则,望各分包施工单位仔细落实执行
安全管理目标1、继续加强施工安全、消防、防火知识的普及,严把特别工种持证上岗和新工人入场关,教育、考核率 100%2、坚决杜绝等级事故的发生
3、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工程全过程伤亡为零
5、工程全过程负伤频率低于 5‰一、处罚1
发生轻伤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 元
发生重伤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 元
(发生火灾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0~10000 元
发生亡人事故一起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30000 元
各施工单位及甲方分包单位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总包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必须服从总包统一管理,同时根据工程造价向总包方交纳工程造价 2%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未办理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造册后方可施工作业,甲方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提供施工人员的全员花名册,安全生产考试成绩单,特别工种花名册,上岗证复印件,违者对责任单位每人按 20元罚款处理
外埠队及分包单位必须仔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集团{2024}《城建安发第 486 号强制性文件》,配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外埠队人数在 50 人以上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纳入项目部安全系统管理,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联合办公
违者对责任单位(日累计)罚款:50 元,直到配备到位为止
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