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 (1)为加强美容院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工作的美容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特制定本规定
(2)美容院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能: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美容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美容院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美容院参谋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美容院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合理分配美容院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 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完成美容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底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有关人员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财务工作人员对本美容院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与事实不合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主管进行财务盘点,保证帐簿记帐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进行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7)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每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主管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