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假期管理制度为维护门诊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严格法律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 考勤制度(一) 作息时间门诊部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 8 小时工作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早班: 8:30 — 17:00晚班: 12:00 — 20:30其中包括半小时就餐时间。 (二) 排班1、医疗部、护理部、客服部及电网咨询部每月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其余部门则按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实行出勤与休假.2、各部门应在次月 1 号前将本月正确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月末核查考勤时进行核对。 3、各部门应在每月 28 号前将次月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及时核查打卡记录。4、排班表必须由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制作,制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5、排班人员应适当征求员工的意愿,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及员工个人意愿进行合理排班及排休。6、员工上下班应严格根据排班表的班次,不得随意更改上下班时间,不得随意调整班次.7、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各部门排班表随时到工作岗位抽查员工出勤情况,各部门须予以配合。如有异常情况,将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考勤1、门诊部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的方式,员工每天上班之前及下班之后须及时进行打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2、打卡记录将作为统计核对员工考勤的依据之一.3、如特别情况忘记打卡者,须填写漏打卡说明,并由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给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按正常出勤对待。员工每月漏打卡次数不得超过3 次,否则视为旷工。4、打卡必须严格根据上下班时间进行,不得连续打卡,不得重复打卡。若上下班打卡时间差在半小时内,则视为连续打卡或重复打卡.连续打卡或重复打卡只计算一次,以最初一次打卡时间为准。5、员工上班期间需外出公干时,必须跟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前台登记出门和回公司的具体时间,否则视为擅自离岗。6、每月 1 号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上月考勤表并发放给员工进行核对,员工核对无误后,该考勤表将作为该月员工实际出勤的凭证,并作为工资制作的依据存档。(四)考勤违纪 1、超过门诊部规定时间上班,视为迟到。 ① 单次迟到五分钟以内的,不作处罚,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3 次;累计超过 3 次以上的,则每次扣罚 50 元。② 单次迟到五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的,按事假处理。③ 单次迟到三十分钟以上,并未及时请假的,按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