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考勤及请休假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集团副总(不含副总)以下工作人员;2、各矿矿长(不含矿长)以下工作生产人员。二、考勤管理制度1、全集团统一实行上、下班指纹机考勤制度.2、集团部室长(正副职)、各矿副矿级干部实行早、晚两签到(退),其余人员实行四签到(退)。3、实行三班制的生产工人,按各矿企管科规定的时间签到(退)。4、集团部室和各矿科室签到(退)时间规定: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 上午 7:00 - 7:30 签到,11:30-12:30 签退; 下午 14:00—14:30 签到,18:30—19:30 签退; 冬季:(10 月 1 日—4 月 30 日): 上午 7:30 - 8:00 签到,12:00—13:00 签退; 下午 13:30-14:00 签到,18:00—19:00 签退。5、凡不按规定时间签到(退),视为无效指纹。三、请假、出差制度及办理程序(一)请假、出差管理制度 1、集团部室、各矿人员请假、出差,须填写集团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和出差条。2、集团副总请假、出差,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集团办公室登记。3、正职部室长请假、出差,3 天(含 3 天)之内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3 天以上经集团总经理批准。4、矿长请假、出差,3 天(含 3 天)之内由集团生产副总批准;3 天以上由集团总经理批准。5、各矿副矿级干部请假、出差,7 天之内由矿长批准,7天以上报集团总经理批准.6、集团副职部室长请假、出差,3 天之内由上一级领导批准,7 天之内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7 天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批准。7、各矿科、队长请假、出差,7 天之内由分管矿长批准,7 天以上由矿长批准。8、集团部室科员请假、出差,7 天之内由所在部室长批准,15 天之内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15 天以上由集团总经理批准。9、各矿科、队人员请假、出差,7 天之内由科、队长批准。15 天之内的由分管矿长批准,超过 15 天由矿长批准。10、员工请假一律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 (二)请假、出差办理程序1、个人填写“请假条”或“出差条”,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签批手续.2、矿长因公因私外出,必须电话请假并报集团总调度室登记。3、集团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下矿检查工作,须统一到集团总调度室登记。4、正副部长出差须到集团办公室登记;科员干事出差,所在部室出具证明。5、办公室派车凭出差条。6、集团部室工作人员请假,离岗之前须及时把请假条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