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分析依据 GB/T28407—2024、GB/T28405—2024 和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法律规范,项目区整治前现状耕地等级 12 等地 28
69hm2、11 等地 21
19hm2、10 等地 62
48 hm2、9 等地 38
35hm2;8 等地 67
65 hm2
综合上述描述,经加权平均法计算,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级为 9 等,通过本项目整理及各工程的实施,估计将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由 9 等地提升为 8 等地
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向斜平顶低山区耕地质量至少提高一个等级,因此本项目耕地质量达到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中的耕地质量要求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表耕地利用等等级面积(hm2)项目区加权平均等别整治后平均等别8 等67
65 9 等8 等9 等38
35 10 等62
48 11 等21
19 12 等28
69 合计218
36 -—9
5 耕地质量等别计算9
1 确定评定因素分级分值参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标准,建立评定因素增量值与耕地产能增加值之间的关系模型,以整理前因素分值为基准,以因素增加值为依据,分别确定水田和旱地分值
1 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升幅度评价因素分级分值表工程类型 A 土地平整工程B 灌溉与排水工程C 田间道路工程序号A1A2A3A4B1B2C1C2待选因素有效土层厚度(cm土壤有机质含田块规模化率梯地化率(%保灌面积比例保排面积比例新修及改造≥3m 田间道路网新修及改造≥1m 生产大路网)量(%)(%))(%)密度(m/hm2)密度(m/hm2)增加值(△X)5~100
05〈30-5030-505-1010-3010—155—10提升幅度水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