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进展趋势 生单行法律
它以保护广阔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
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
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对职业卫生管理的立法工作已经走过了 13 年头,职业卫生工作也越来越收到国家及企业的重视,在职业卫生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的细化各方面的工作
但是在近几年,由于中国工业的高速进展下,所带来的职业卫生隐患问题也不断的凸显,尤其是一些存在粉尘、苯系物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发生的职业病案例不断突现,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有超过 2 亿的劳动者面临着以粉尘和高毒物品为主体的职业危害的威胁,每年仍有许多职工步入尘肺病的群体,职业危害已成为民生关注的热点和社会问题
归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区域及和企业思想观念来看
重经济进展的GDP 和企业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经济进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经济大而不强,采掘、冶炼、重化工等传统产业和高危行业在经济构成中所占比重过大,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健康工作滞后;由于煤炭和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集约型增长能力和集约化生产水平较低,一些小作坊、小工厂生产条件差,低水平重复建设,基础管理薄弱,行业管理弱化,安全投入不足,技术生产管理落后,从业人员素养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第二,从政府监管角度来看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相关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职业危害防治和监管工作职责不明确,没有明确的职业健康控制指标,没有明细的职业健康监管控制措施以及